北京时间6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能源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顶层制度设计,构建了“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格局,将碳达峰碳中和的宏观要求拆解为可量化、可考核的刚性约束。据介绍,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是指国家规定能源用户消费的可再生能源在其总能源消费中应达到的最低比重,分为电力消费最低比重和非电消费最低比重两类。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指国家规定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本区域全社会用电量应达到的比重目标,分为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两类。《办法》明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组织实施,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省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落实。惩戒措施方面,对未完成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重点用能行业企业,《办法》要求其在指标公布三个月内通过绿证交易等方式补充完成,逾期仍未完成的予以约谈、通报,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对未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省区,在指标公布后三个月内可通过购买考核年生产电量对应的绿证补充完成,逾期仍未完成的视情予以约谈、通报,并转移至下一年度。奖励措施方面,《办法》提出,对于完成情况突出的企业和省区,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并优先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