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达成多项能源气候合作共识

北京时间5月20日,中俄两国元首签署并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战略协作、深化睦邻友好合作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显示,双方高度评价中俄能源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商定继续巩固发展全面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支持企业深化油气、煤炭、民用核能、可再生能源包括绿色电力证书等领域互利合作,保障能源跨境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营,促进能源运输畅通,推动能源生产国与能源消费国扩大对话,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稳定,基于能源公正原则提升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双方将继续推进田湾核电站和徐大堡核电站建设项目,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在此基础上深化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合作,逐步推进热核聚变、快堆和闭式核燃料循环领域合作,基于互利共赢和利益均衡原则,探讨通过“一揽子”方式开展核燃料循环前端和共建核电项目合作。《联合声明》还显示,双方欢迎在中俄气候变化联络组框架内举办双边专家对话。愿继续强化在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领域交流合作,包括低排放技术,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跨境碳交易与产品碳足迹评估与核算等。同日,新华社发布的俄罗斯总统普京访华期间两国元首会晤成果文件清单显示,中俄两国涉及能源合作的成果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关于可控核聚变领域科技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科学院和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和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关于和平利用核能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上为两国元首见签的合作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与俄罗斯联邦能源部关于绿证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系双方同意现场宣布的文件)。

来源:Xinhuanet